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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关于加强国家标准制修订周期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2/15 8:25:51 阅读次数: 443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3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落实该办法对国家标准周期的要求,强化国家标准制修订周期管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司发布了《关于加强国家标准制修订周期管理的通知》(市监标技(司)函〔2023〕15号)。通知如下:

        一、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增加了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周期管理功能,对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周期实施全过程管理。
        二、自2023年3月1日起,申报单位在系统中申报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时,应填报工作计划,并根据制修订周期细化标准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等各阶段时间安排。国家标准计划下达后,可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调整工作计划。
        三、2023年3月1日之前已立项的国家标准,将按照征求意见阶段不少于90天(其中,征求意见60天,意见处理30天),技术审查阶段不少于30天的原则,自动生成工作计划,供参照执行。
        四、请高度重视国家标准制修订周期管理,科学合理制定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工作计划确定的时间安排开展国家标准制修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司将定期对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持续加强国家标准制修订周期管理,提升国家标准供给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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