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2〕312号)文件要求,全国汽轮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相关行业单位开展《空冷汽轮机 排汽装置》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在起草工作组的努力下,现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的编制说明(详见附件)。请各单位对该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核,并请将修改意见于2023年9月22日于前发至汽轮机标委会秘书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标准的制修订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及工信部和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2015年发布的《行业标准制修订规范性要求》进行,“审查中,原则上不得提出无试验(或验证)依据的关键技术意见,这类意见应在征求意见阶段提出,以便于起草工作组进行充分探讨和试验(或验证)。”。因此,希望各单位重视“征求意见阶段”工作,请各单位在征求意见阶段充分发表意见。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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